各部门、各单位:
社会捐赠是对大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成果的重要检验,是对高校办学满意度的重要检验指标,也是学校多元筹资渠道的重要途径之一。2019年江苏省高校综合考核,明确将“社会捐赠收入”作为重要考核指标。认真做好社会捐赠和筹资工作,对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。
以学校合并组建20周年为契机,为更好地筹集社会资源,支持学校事业发展,现面向全校各单位征集2020年度社会筹资项目。
一、基本要求
(一)筹资项目主要针对学校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校园建设、创新创业、师生发展及校庆活动等方面亟需经费支持的相关项目;
(二)筹资项目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符合学校整体发展规划需要,并具有较高可行性和操作性;
(三)筹资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应积极协助资金筹集。
二、项目分类
(一)人才培养项目
各类有助于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学科、专业和课程建设、人才培养有关的平台建设、基地建设等。
(二)科学研究项目
各类有助于推进科学研究进行的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实施过程中所需的科研条件满足、设施设备采购等费用,开展科学实验、考察调研、学术交流、论文发表等。
(三)校园建设项目
各类有助于推动校园文化建设、校园基础环境改善的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校园精品文化活动、校园网络文化建设、校园文化设施建设等,已建、在建或拟建建筑物,校园景观建设,教学设施改善等。
(四)创新创业项目
各类有助于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氛围,增强在校师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投资,创新创业基地、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,创新创业活动等。
(五)师生发展项目
各类有助于学生学习实习、提高学院教师队伍水平和学术创新实践能力的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奖学金、奖助金、奖教金、高层次人才引进、创新研究奖励、国内外访学、国际研讨、学术研究、创新平台建设等。
(六)校庆活动项目
各类有助于校庆顺利开展的项目,如校庆宣传、氛围营造、纪念品以及校庆主题大会、文体活动、学术论坛资助、冠名等。
(七)其他项目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填写《南京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筹资项目征集表》(详见附件1),项目申报单位审核签章后,将申请材料电子档发送至xyh@njit.edu.cn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XX单位筹资项目申请材料”,纸质档一式两份交至行政北楼531室。
(二)首批申报截止时间:2020年5月7日。
四、项目确认与管理
1、教育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将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审核,并报基金会理事会决定,或分管校领导批准。决定或批准后的筹资项目方可实施。
2、募集到的财物,由基金会统一管理、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专款专用。受资助项目应严格按照学校及基金会相关规定进行使用,项目申报单位应配合基金会对该项目进行检查、验收等工作。
3、为调动筹资捐赠的积极性,基金会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捐赠及筹资工作奖励办法(具体办法另行通知),依法依规对有效引进社会捐赠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。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蒋伟 025-86118933/18151005592。
附件:
1.南京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筹资项目征集表
2.南京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筹资项目样表
南京工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
2020年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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