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将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地点、报销时间通知如下:
新校区卫生所:4月19日 、5月17日、6月21日
东校区卫生所:4月15-16日、5月13日、6月17日
西校区卫生所:4月18-19日、5月15日、6月19日
竹山路校区卫生所:4月22日、5月17日、6月21日
报销时间:8:30-11:00 13:30-15:30
提示:
1、离退休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报销,但请在各报销地点规定的时间办理。
2、2018年末次报销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请于4月份报销时办理,此后将不予报销2018年的医疗费用。
3、在职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另行通知。
门诊部
财务处
2019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