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基层党委、党工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部门、各单位:
2019年五一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营造清正廉洁的过节氛围,现就五一期间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落实主体责任。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“四个意识”的重要标尺,党员干部更应带头严格落实,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带头讲规矩、守纪律,坚决抵制不良风气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强化责任担当,层层传导压力,细化落实措施,对节日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早研究、早部署、早警示,传达4月25日江苏省纪委通报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,认真查找“四风”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新表现,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不断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。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,做到令行禁止。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,严肃财经纪律,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;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、礼品和购物卡等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;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;严禁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和福利;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、组织参与“一桌饭”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严禁违规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;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;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、电子礼品、预付卡等违规行为。
三、加强执纪监督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加强监督检查、明察暗访,及时受理群众举报。要坚持抓早抓小,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查处违纪违规问题,对发现的问题,坚决实施“一案双查”,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,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。
中共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
2019年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