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疫情防控要求,此次采取“投递”的方式收取住院学生医药费用发票。烦请产生住院费用的学生将报销材料寄至各学院年级辅导员处,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至大学生校医保办。
一、报销发票时间段
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5月之间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。
二、报销材料
1.出院小结 (原件)
2.费用明细清单(原件)
3.住院发票(原件)
4.居民身份证复印件
5.如是外伤需出具意外伤害经过,排除三方责任人。(附件一)
6.如非南京且非户籍所在地医院住院,需出具南京或户籍所在地公立医院的转诊单,或其他异地特殊情况说明。
7.以上材料放至文件袋内,注明姓名、班级、学号、联系方式
三、投递截止时间
2020年5月31日
四、咨询电话
025-86118055(周一至周五)
五、注意事项
1.此次报销登记仅针对住院参保学生,门诊医药费用请各位同学保留发票和病历,待另行通知。
2.由于市医保中心不返还报销材料的原件,烦请各位同学自留复印件(包括发票以及各项证明)。
3.报销材料审核结束后,报销费用由校财务处汇至学生交学费的工商银行卡上,请保证该卡处于正常使用状态,如已更换银行卡的同学及时登记新卡卡号,以免影响收款。
4.根据医保中心规定,2019年9月1日之前的发票不再受理。
5.南京市住院且已刷卡学生无需再交材料。
6.因住院报销审核需送至市医保中心,周期较长,请耐心等待。
门诊部
大学生医保办
2020年5月10日
- 附件【附件一:意外伤害住院证明.docx】已下载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