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药费报销通知

日期:2007-09-29 来源:
本年度医药费(包括2006年12月21——31日期间发生的医药费)报销自10月份开始,具体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10月份安排
1、在职职工医药费报销
(1)时间 10月8——12日(周一至周五)共五天
上午 8:00——11:00
下午 13:00——16:00
(2)地点 新门诊部大楼一楼(文理楼东侧、亿恒酒店北侧)
2、退休职工医药费报销
东校区 10月15日
西校区 10月16日
江宁校区 10月17日
3、所有职工请于10月30日后到工商银行核对医药费到款数据。

二、2007年11、12月份的医药费报销时间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。

              门诊 部
          财务 处
        2007年9月27日